2020年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**企业申报培育入库内容包括企业自身申报与各市推荐。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(365个日历天数)以上的居民企业才有资格申报。具体的蚌埠市禹会区**企业申报培育入库内容和认定条件请看下文。 蚌埠市禹会区**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内容: 1、企业申报。 请各市科技局根据《关于开展**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》(科高〔2012〕13号)规定的条件,组织辖区内申报企业登陆“安徽省**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”,点击企业申报入口,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并登录。已注册企业*重新注册,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。登录成功后,在线填写《安徽省**企业培育申报表》,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、知识产权证明材料、近两个会计年度(分年度)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研究开发费用自查报告等材料扫描件,提交至区县科技局,由区县科技局受理审核后提交给市科技局。 2、各市推荐。 请各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审核推荐后提交至省科技厅,并填写《安徽省**企业培育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》,加盖单位公章,于11月22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)报送省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。 安徽省**企业培育申报条件1.在安徽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以生产、开发**产品(服务)为主,且尚未按照《认定管理办法》通过认定的企业; 2.产品(服务)的核心技术属于《认定管理办法》中《国家重点支持的**领域》规定的范围; 3.近三年内通过*、受让、受赠、并购等方式,对其主要产品(服务)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如下要求之一: (1)1项授权或进入实审期的发明**;(2)3项以上授权或已正式受理进入审查阶段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,主要包括:实用新型**、软件着作权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、植物新品种等;4.企业财务管理规范,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,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%。具有较好成长性,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,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。 蚌埠市禹会区**企业申报条件 1、申报范围 (一)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(365个日历天数)以上的居民企业,且符合《认定办法》*十一条有关规定; (二)2018年通过认定的高企(包括已更名的企业),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,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。 (三)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,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,再提出认定申请。 2、申报企业。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,所提供的财务报表不应含下属法人企业的合并报表,其他资料也不含下属法人企业的相关材料。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不在申报范围内。 3、知识产权。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权属人须为申报企业,并确认有效性。企业通过受让、受赠、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,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,其有效期须覆盖**企业有效期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,知识产权应按新名称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供证明。在**企业有效期内,企业申报所使用的知识产权须保持有效且不发生所有权变更。 4、研发项目和**产品(服务)。企业所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和**产品(服务)的技术领域须对应到《国家重点支持的**领域》中的最后一级目录,并在研究开发项目和**产品(服务)情况表中说明。 5、中介机构。参与企业研发费用、**产品(服务)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《认定办法》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,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,对企业的研发费用、**产品(服务)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,并须在“省系统”登录上传符合《认定指引》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介机构承诺书。 以上就是2020年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**企业申报培育入库要求和流程的具体内容,希望对企业有所帮助。